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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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
销 5 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余
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359,031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43,282,774 股减少至 440,923,74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43,282,774 元减少至 440,923,743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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